经典线路:北海道的北国风光
第1天 东京—函馆
从东京到达函馆,可以去1R特快车站西侧的大型早市。这个由400多个商店相连而的早市,其规接三高帮生篮都是金岛数一数二的。在市场里填饱肚子后回到函馆车站,登上一天中可除的生的“语环专线”定期观光巴士。第一站到了市北侧的五棱郭公园它建于1855年,县日大昌星的西式城保遗址。接着登上了公园旁边高达60m的五棱郭塔展望合。据说到了春天,约1700棵樱花竞相绽放,公园变成了花的海洋。再乘巴士约15分钟后,在市郊的女子修道院下车。100多年前从法国来的8位修女在这里创建了日本第一房特拉比斯奇奴修道院。出了修道院,巴士穿过因温泉涌量多而有名的“汤川温泉乡”,沿津怒海峡的“渔火大道”疾驰。欣赏着窗外蔚蓝的海面,不知不觉就已到达函馆山麓的“元可”这里是随着日本近代文明开化而来到日本的外国人居留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美式木结构建筑——原“函馆区公会堂”,内部的文艺复兴式装修令人赞叹,日本天皇等要人也多次来此居住。从二楼的阳台上可远眺“元町”街区和函馆港的风景。暮色中传来冠有爱称“铛的寺”的东正教会的钟声。乘坐125人的大型空中缆车,3分钟后就可到达334m山顶上的展望台,函馆的夜景美不胜收,不愧是与香港、那不勒斯并称的世界三大夜景之一。夜宿函馆。
第2天 函馆—札幌
早上,乘坐JR特快前往札幌。下车后,向象征札幌的钟台纪念馆出发。这是日本现在最古老的钟楼,当年的齿轮等主要部件仍在继续使用。钟楼内是札幌历史馆,展示着有关开拓时期的札幌和农校的历史资料。附近还有旧北海道政府大厅。它是 1888 年以美国的马萨诸塞州议会大厦为蓝本的新巴洛克式的建筑。从北海道政府大厅往南走两个街口,是有“都市绿洲”之称的大街公园。当每年2月上旬举行“札幌冰雪节”时,这里作为主会场陈列有多达300座以上的雪塑、冰雕等艺术作品。再乘地铁转巴士,可以到达2000年4月才改装开放的大仓山滑雪赛场,这里是1972年的冬季奥林匹克札幌赛区的90m级跳台滑雪的比赛场地。在长长的斜坡上,乘坐沿减速赛道安装的双人乘坐的缆车,5分钟就到了跳台顶部的展望室。从海拔300m高处往远处眺望,札幌市全景和石狩平原一览无余。下一站是坐落在平缓丘陵地带的羊丘展望台,手指着草原的雕像是留下“年轻人要有雄心壮志”这一名言的美国教师威廉·S.克拉克博士。而草原的另一头则是博士的学生们开拓出来的札幌市街。
再回到札幌市里时已是万家灯火。在这个大都市,除有北海道特色菜“羊肉烧烤”和海鲜外,还可吃到西餐、中餐和世界各地的菜肴,但札幌人最喜欢吃的要数面条了。在闹市薄野的一角,有一条“拉面横丁”(拉面一条街),多达16间面条店成排相连,已被公认为札幌一景。在这里才能吃到加有扇贝、海蟹、玉米、奶油等的正宗札幌面条。热气腾腾的面条无疑是寒冷的北国最美味的食物。夜宿礼幌。
第3天 札幌—小樽—东京
乘坐JR快车从札幌来到小樽。最能反映百年前风貌的地方是小樽运河,这条全长1140m的运河是从1914年开始,经过9年岁月挖掘而成的。观光用的人力车更是增添了怀旧的气氛。可以参观由建于1893年的仓库改建而成的小樽市博物馆,它的附近集中了许多玻璃工艺和八音盒的小展馆、商店。从运河慢慢散步到色内本大街,这一带往日叫作“北华尔街”。一些建于19世纪的石造洋房被保留下来。再乘坐巴士前往小樽港湾,这一带有出售生鲜产品的市场和一块占地约13万m的大型商业区“麦卡路 2本牧”,其中设有宾馆、饭店、超市、电影院,甚至还有天然温泉。北海道的葡萄酒也很有名。岛上几个有名的产地中,小樽也是其中之一。市内随处都可买到小樽产的葡萄酒。回到JR小樽车站,坐上了开往东京新千岁机场的JR快车,与美丽的北海道道别。
丁先生在2018年8月初向某国际旅行社预订了9月15日的赴日本北海道旅游团,并缴纳了2000元订金,但没有签订合同。他说,旅行社经办人员说合同等具体事宜需要等护照、签证等办妥后再说,万一拒签,只收取签证费,余款可以退还。9月6日日本北海道发生[6.9级地震,地震造成山体滑坡致多人下落不明后,丁先生向旅行社询问是否可以退团,被告『知旅行线路不受影响。但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丁先生要求取消旅行。之后旅行社表示机票已经预订,只能先退订金中的1000元,剩余的1000元需要等航空公司的通知才知道是否可以退。对此,丁先生觉得不合理,这1000元该由他承担吗?
案例导读:首先,基于日本所发生的自然灾害属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及旅游合同产品不同于一般消费产品的性质,旅行业者与旅客所签订的旅游合同应视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各旅行业者不应以航班尚在运营、旅客尚能赴日等为由,拒绝旅客退团或要求旅客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其次,关于旅行业者与旅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之解除事宜,应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①旅游者已向旅行社缴纳定(订)金、预付款,但尚未签订正式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应全额退款。②双方已经签订旅游合同,但行程尚未开始的,旅行社应将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已预订机(车)票、酒店或已经办理签证的,旅行社应积极与相关单位协商退回此类费用,并返还给旅游者;不能挽回的损失,旅行社若能提供相应证据的,由旅游者和旅行社合理分担,没有相应证据的,由旅行社承担。③已经出行,但是行程中断,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只能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已经发生的费用(如未完成的行程中机票和住宿的预订费用)作为因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失,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合理分担;这中间产生额外费用的,如:滞留某地产生的食宿费用、转换交通工具增加的费用,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