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的与要求:
1、识别自理报检单位、代理报检单位;
2、掌握报检单位的注册程序和对代理报检单位的信用评定标准;
授 | 课 | 时 | 数:2 学时 |
教 | 学 | 方 | 法:讲授法 PPT |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报检、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的基本内涵和相关管理规定;自理报检单位、代理报检单位的注册登记及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
难点:自理报检单位和代理报检单位的注册登记程序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教学内容与过程:
一、报检 (10 分钟) 报检定义:
外贸关系人按有关法律,对法定检验检疫的进出境货物,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检验、检疫、认定和鉴定的手续。
1)检验检疫机构
广义: 它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作为政府的一个执行部门,以保护国家整体利益和社会利益为衡量标准,以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惯例或进口国的法规要求为准则,对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事项进行检验检疫、管理及认证,并提供官方检验检疫证明,居间公证和鉴定证明的全部活动。
狭义:指国家质检总局和下属机构对出入境货物进行检验检疫、管理认证、公证、鉴定证明的全部活动。
思考题:报关工作实际操作由谁操作?
二、报检单位(5 分钟)
自理报检单位: 首次报检时通过备案登记(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取得报检单位代码,可以异地报检。
代理报检单位: 通过注册登记取得报检代码,不可异地报检。
报检单位是报检主体, 报检员 是其代理执行人。 报检员 必须服务于一个报检单位,不是自由人。报检人是报检单位和 报检员 的统称。报检单位对报检员的报检行为负法律责任。
三、自理报检单位(35 分钟)
(一)自理报检单位范围
1、进出口权的企业
2、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3、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4、出口包装物(含危险品包装物)生产企业
5、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
6、国(境)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
7、有进出境交换业务的科研单位
8、进出境动物隔离饲养和植物繁殖生产单位
9、进出境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储和运输单位
10、对进出境动植物及产品进行熏蒸、消毒对服务的单位
11、集装箱储存场地和中转场(库)、清洗、卫生除害、报检的单位
(二)权利:
1、报检权
2、对商检的如期履职、出证的请求权
3、复议、复验权
4、保密请求权
5、(对商检工)监督权
(三)义务
1、如实申报
2、对报检员的管理义务
3、及时、正确申报义务
4、货物批次管理义务;
5、协助商检义务;
6、缴纳费用的义务
(四)变更备案
登记信息只要变动必须及时办理变更。而单位名称、地址、法人的变更,必须重新核发《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五)自理报检单位的备案登记
四、代理报检单位(30 分钟)
1. 代理报检:经质检局注册登记的境内法人依法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报检手续的行为。
2.代理报检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自理报检单位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3. 从事代理报检单位要先注册,取得注册登记证书才可在许可的报检区域内从事指定范围的代理报检业务。
4. . 申请注册一般每年 1~2 次机会,每次的时间为 1 个月,具体受理时间由质检局开始前一个月公布。每个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费为 500 元。
5.15 日内到直属局办理变更; 每年3月 31 日前年度审核,否则暂停报检资格。
6. 申请注册登记证书
直属检验检疫局受理、初审、实施行政许可、发证,而核准则是质检总局的权利,代理报检单位不能异地报检。
在申请之前,企业要具备 6 个条件:
●有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人民币 150 万元以上
●由固定场所和相应的工作设施
●健全的管理制度
●不少于 10 名持有报检员资格证的人员
●其他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条件7.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流程
8. 权利:
* 批准区域内的办理代理报检业务
* 报检权
* 进口收货人可以在报关地和收货地委托报检,出口货物发货人可以在产地和报关地委托报检
* (对商检)的如期履职、出证请求权
* 复验权
* 保密请求权
* 报检地幅度内自主权
9.责任:
* 保密责任
* 交费并如实追索责任
* 伪造、买卖或盗窃 单证 的,取消注册登记与报检资格,并行政处罚
* 因违反规定被暂停或取消报检资格而产生的与委托人之间的经济纠纷,自行解决或法律途径解决。
五、总结
六、课堂作业

